基本信息
高其才
,汉族
,1964年09月出生
,任职于清华大学法学院
,教授
,教授、博士生导师
。
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社会学、习惯法、司法
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社会学、习惯法、司法
专家观点
2019.02.26,高其才: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9.01.30,高其才:要强调“依法”和“自治”
学术成果
论文
2019年,传统规范的活力:遵循藏族固有习惯法解纷的现实表现——以青海省湟中县西清镇光明村一起意外伤害致死纠纷处理案为对象,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03期,页码:20-24
2019年,村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探析——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分析对象,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9年05期,页码:106-113
2019年,基于集中居住的乡村基层社会治理——以湖北京山马岭积分制管理为对象,法治现代化研究,2019年04期,页码:32-40
2019年,通过司法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7卷卷第3期期,页码:43-48
2019年,乡村治理地方标准规范的实践、意义与局限——以浙江省安吉县为对象,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9年03期,页码:17-26
2019年,以智慧治理助推乡村“善治”目标实现,国家治理,2019年第19期期,页码:31-35
2019年,乡村治理视角下村规民约的变与常——以贵州省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为考察对象,学术交流,2019年04期,页码:98-109+193
2019年,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农村.农业.农民,2019年第6期期,页码:44-45
2018年,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特色乡村治理体制:历程·特质·展望,学术交流,2018年11期,页码:67-78
2018年,论人民法院对民事习惯法的适用,政法论丛,2018年05期,页码:85-94
著作
2015年,习惯法的当代传承与弘扬 来自广西金秀的田野考察报告,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5年,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5年,当代中国的非国家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5年,乡土法杰 乡土法杰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5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文集 乡土法学探索 高其才自选集,北京:法律出版社
媒体成果
2015年,民族地区村规民约的现代价值,中国民族报
2015年,习惯法的当代传承与弘扬,检察日报
教育背景
1985.07--1985.07,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大学本科,学士
1993.08--1993.08,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硕士
2002.05--2002.05,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博士
工作经历
1997.12-----,清华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
1985.07--1997.11,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教授(曾任)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任)
中国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会,副会长(现任)
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现任)
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