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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是否承认“偶然同一性”,是当代西方逻辑哲学与语言哲学领域长期论争的焦点话题,争论集中于仅仅使用专名进行表达的“同一性陈述”之上。偶然同一观对必然同一观的反驳成功与否,关系到“严格指示词”等一系列专名理论能否成立。梳理双方论争的主要问题,有助于澄清论争的关键之处和各自背后的合理性依据。明确实体-实体关联与实体-属性关联之根本差异,既能为必然同一观提供新的辩护,也能为化解纷争提供新的建设性思路。
关键词:偶然同一性;必然同一性;严格指示词;持续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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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8ZDA031);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7YJC720017);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7CZX007)。
引言
是否承认“偶然同一性”,是当代西方逻辑哲学与语言哲学领域的一个焦点话题,自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其论争已持续半个世纪。以往使用摹状词所形成的“偶然同一案例”,通过克里普克(S. Kripke)等人关于严格指示词和非严格指示词的区分,得到了有效化解,因而双方的争论集中于仅仅使用专名进行表达的“同一性陈述”之上。克里普克等人通过可能世界语义学视域下的量化模态逻辑论证,坚持“必然同一性”的观点,认为表达对象同一性的命题如果是真的,那就肯定是必然真的,因而坚决拒斥偶然同一性的存在;然而吉伯德(A. Gibbard)等人通过大量具体实例展示和理论阐释,论证确实存在由专名与等词所构成的偶然真的同一性陈述。双方迄今仍难以达成基本共识。
坚称偶然同一性成立的学者所使用的案例大同小异,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吉伯德提出的一个典型案例(关于偶然同一案例的历史评述可参见Noonan H. “Indeterminate Identity, Contingent Identity and Abelardian Predicates”, The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1991(41):183-193.)。本文将该案例作为出发点,借此梳理必然同一观和偶然同一观之间争论的几个主要问题,指出所谓“偶然同一性陈述”自身的逻辑困境;同时本文也着力对所谓“偶然同一”案例背后的直觉合理性进行深入分析,说明它具有一定说服力的原因;继而深入探究论争所提供的重要启示,说明明确并始终坚持实体-实体关联与实体-属性关联的区分,既能为必然同一观提供新的辩护,也能为化解纷争提供新的建设性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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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种同一观的提出及双方争论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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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71年发表的论文《同一性与必然性》 (Identity and Necessity)中,克里普克明确提出,由专名与等词构成的同一性陈述如果是真的就是必然真的。他的论证内容如下:首先,根据同一替换法则,对于任何对象x和y,若x和y同一,那么如果x具有一种属性F,y也会具有,符号表达为:(1)(x) (y)[(x = y)→(Fx→Fy)];其次,每一对象确定地必然与自身同一,即有:(2)(x)(x = x);那么,式(1)的一个替代例子即(3)(x) (y) (x = y)→ [(x = x)→(x = y)]。从(2)和(3)得出,对于每一个x和y,如果x等于y,那么,必然x等于y,即有:(4)(x) (y) ((x = y)→(x = y))。(Kripke S. “Identity and Necessity”, In Kripke S., Philosophical Troubles: Collected Papers Volume1, Oxford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pp.1-2.)克里普克进而指出,如果用专名a和b做(4)的例举,若有a=b,则有a=b,因而a=b就不可能是偶然同一性陈述。
基于可能世界语义学,克里普克就此提出严格指示词理论,严格指示词在所有可能世界指示同样的对象。如果a和b是指称某个对象的严格指示词(例如在现实世界中用专名a和b指称某人或某事物),那么甚至在每一个可能世界(至少在现实世界可及的世界中),a和b都指示同样的对象。这样,就不可能有a的所指不是b的所指的情况。
克里普克的必然同一理论引起学者们的大量关注,获得了许多学者的支持,也引起了坚持承认“偶然同一性”的学者的反驳。吉伯德就是后者的典型代表。他指出,我们所谈论的“同一”之严格含义是无时间性的,不是仅在某段时间内的同一。两个专名所指称的“两个”对象若是严格同一的,必定共同具有所有的性质。这意味着这“两个”对象必定于相同的时间开始存在,并且于相同的时间停止存在。如果想建立“两个”对象的等同关系,需要借助于“持续性标准”(persistence criteria),这个标准表明它们何时开始存在何时停止存在。(Gibbard A. “Contingent Identity” ,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Logic, 1975(4):188-190.)据此,他通过一个思想实验,给出了“偶然同一”的如下案例。
吉伯德指出,在某些条件下,一个雕像和制作它的那块黏土是同一的,但不是必然同一而是偶然同一的。这种情况可做如下设想(情形一):雕塑家用两小块黏土制作哥利亚的雕像,一部分是腰部以上,另一部分是腰部以下。一旦完成这两部分,就将它们粘在一起。这样,就同时产生一块新的黏土和一个新的雕像。一天之后他因故将雕像打碎,那么,雕像和黏土块就都停止存在了。我们可将那个雕像命名为Goliath,将那块黏土命名为Lump1。很明显,Goliath和Lump1恰好持续存在同样长的时间。这种情况下,根据持续性标准,Goliath和Lump1是同一的,即有:Lump1存在&Goliath存在&Goliath=Lump1。但是,吉伯德又做如下设想(情形二):假设在黏土块变干之前,雕塑家又将它捏成圆球。此时,根据上述持续性标准,雕像Goliath停止存在,但那块黏土Lump1会以新的形状继续存在。因此,Lump1不再是Goliath。由此可得:Lump1存在&Goliath存在& Goliath≠Lump1。综合这两种假设的情形,吉伯德得出:Goliath=Lump1&可能(Goliath存在&Lump1存在&Goliath≠Lump1)。因此,雕像和制作它的那块黏土之间的同一关系不是在所有情况(或可能世界)中都成立,因而是偶然同一的。(Gibbard A. “Contingent Identity” ,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Logic, 1975(4):191.)
对吉伯德案例的争论,主要围绕是否承认二者(那个雕像和制作它的黏土块)同一这一问题。而值得注意的是,吉伯德强调指出:“如果偶然同一性主张是正确的,它将和相应的具体事物理论及专名理论一起构成一种对于‘所有由专名构成的为真的同一性陈述是必然(真)的’这一理论的替代性方案”(Gibbard A. “Contingent Identity” ,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Logic, 1975(4):187.)。很明显,吉伯德主张的偶然同一观,主要针对的就是克里普克的必然同一观,焦点就在于同一是偶然还是必然。围绕这一焦点,双方的争论还涉及了如下主要问题。
(一)专名如何指称
1.现实世界中专名的指称
关于现实世界中一个名称如何进行指称的问题,吉伯德认为克里普克的解释是合理的,即一个名称从一条因果链条中得到指称,该链条联系着使用该名称的人和所指示的对象。不同之处在于,他强调持续性标准在那个链条的开端起到重要作用,它帮助决定名称的承担者是哪个实体。他认为,人们通过实指和诉诸于持续性标准命名某个对象,如命名“这个雕像”为Goliath。然后,名称Goliath指示那个命名主体指着的并且满足雕像持续性标准的独一无二的事物。但倘若命名主体诉诸不同的持续性标准,就本可能会命名一个不同的事物。
2.可能世界中专名的指称
根据克里普克的严格指示词理论,专名在其指示对象存在的可能世界中,指示与现实世界中所指称对象相同的对象。因为按照克里普克的可能世界理论,我们在设想对象的可能情况时,可以指着这个对象,并且问,如果情况有所不同,这个对象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情。(Kripke S. Naming and Necessity.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46.)由此可见,在克里普克看来,可能世界中专名的指称其实是直接“继承”了它在现实世界中的指称。
吉伯德指出,他关注对象在现实世界中存在后的可能情况,并提出了由现实世界衍生出的可能世界中的专名指称理论。根据该理论,可能世界w中专名的指称取决于两件事:这个专名在现实世界w0中的指称,以及它诉诸的持续性标准。该专名在现实世界中的指称决定了它在w中所指示的事物如何开始存在,它诉诸的持续性标准决定w中有同样起源方式的事物中,该专名指示哪一个。(Gibbard A. “Contingent Identity” ,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Logic, 1975(4):196.)
(二)专名的严格性问题
克里普克区分了严格指示词和非严格指示词,并指出专名是严格指示词,即在其有所指的所有可能世界指称同一个对象,一个专名如果在现实世界指示一个事物,那么在非现实情形中,若该专名有所指的话,还是指称同样的事物。克里普克指出,现实世界中的我们用专名来谈论现实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可能方式,后者用“反事实情形”可能是最合适的术语。
然而吉伯德指出,专名在现实世界指示一个事物,并且通过某个持续性标准诉诸一个类,然后在该专名有所指的每一个可能世界中都指示那个类中同样的事物。有意义的跨世界同一必定是“作为什么”(qua something)的同一,跨世界同一就类别而言才有意义。谈论在不同可能世界中“相同的雕像”有意义,但谈论不同可能世界中“相同的事物”没有意义。专名指称一个事物,就是将其作为“某类别”中的一个事物。对于每一个这样类别的事物,都有一套持续性标准。如此,根据指示词自身而叫它为严格的或者非严格的就没有意义了。一个指示词是对于一个种类来说严格的,对于专名来说,特别之处不是它们是严格指示词,而是专名的严格性是就它们所诉诸的那个种类而言的。(Gibbard A. “Contingent Identity” ,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Logic, 1975(4):195.)
由上可知,吉伯德的偶然同一观与必然同一观在专名理论方面的不同,主要在于其将“持续性标准”赋予了极高的地位。根据吉伯德的理论,持续性标准不仅部分地规定了专名在现实世界和可能世界的指称对象,而且专名的严格性也是相对于持续性标准所说的类别而言的。
(三)模态语境中等号两边专名之所指
克里普克一再论证,严格指示词在所有可能世界指示同样的对象,等号两边连接两个严格指示词的同一性陈述如果是真的,就必定是真的,即使这个陈述不是先验的。等号两边是相同对象的名称而不是摹状词,两个词项都是严格的,即每一词项在那个对象存在的所有可能世界都仅仅指称在现实世界中所指示的那个对象。在克里普克看来,同一关系必然性定律(4)所表明的就是事物的自身同一:任何“两个”事物如果事实上是同一个,它们便必然是同一个。换言之,在克里普克看来,等号两边的专名指称的就是它们共同指称的那个对象。
但是,对于模态语境中专名的指称,吉伯德追随的是卡尔纳普。卡尔纳普服膺于弗雷格关于模态语境中专名发生指称转移的观点,认为在模态语境中专名的指称是它通常的“含义”。例如,在模态语境中,Goliath的指称不是一个雕像,而是一个“雕像-概念”,即在模态语境中专名的指称为个体概念。个体概念是一个函数,其个体域是可能世界的集合,它将存在于世界w中的个体赋值给个体域中的可能世界w。根据卡尔纳普,模态语境中变元的个体域为个体概念。
以上争论都与双方所持有的必然同一观与偶然同一观密切相关。我们将着重围绕吉伯德案例所例示的偶然同一观及其所陷入的逻辑困境加以探讨,从而辨析二者论争的症结所在,探究走出困境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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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偶然同一性陈述”的逻辑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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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偶然同一观所面临的主要困难,王文方曾有系统性总结,其中包括形而上学的困难,解释上的困难,违反直觉问题,对不抵触莱布尼茨律的解释不充分问题等多个方面(王文方:《必然等同与Qua-语句》,《哲学研究》2009年增刊。)。我们此处主要关注吉伯德案例中的“偶然同一性陈述”及其相应理论自身论述的几点不融贯之处。
第一,关于Goliath、Lump1和Ball之间的关系。经过严格逻辑分析可以发现,上文中吉伯德讲述的实例,即便依照他本人提出的“持续性标准”进行分析,第二种设想情况中那个对偶然同一关系成立起关键作用的表达式,依然是不能成立的。为方便表述,我们规定雕像Goliath持续存在的时段为t1, 圆球Ball(用“Ball”命名那个被捏成的圆球)持续存在的时段为t2。那么,在t1和t2时段,Lump1一直存在;而在t1时段,Goliath存在,并且这一时段内Goliath=Lump1;在t2时段,Goliath不再存在,该时段内Ball=Lump1。由这样的时段划分可以看出,吉伯德的表达式(Lump1存在&Goliath存在&Goliath≠Lump1)并不能正确刻画出Goliath和Lump1之间实际的同一性关系,Goliath和Lump1不可能具有表达式所刻画的这种“同时存在却不等同”的关系,在“两者”都存在的情况下,它们必定是同一的。只不过,当我们说前后两个时段的Lump1是“同一块”黏土时,“Lump1”是对这块黏土在两个时段的命名,而在表达式Goliath=Lump1中,“Lump1”是对这块黏土在前一个时段中的命名,也就是Goliath的另一名称;而在表达式Ball=Lump1中,“Lump1”是对这块黏土的后一个时段的命名,也就是Ball的另一个名称。这种同名异实的现象在自然语言中是常见的。需要的话我们可以给它们再加下标加以区分,并说明三者之间的关系。
这个实例还可以换个方式来思考。在吉伯德设想的情形二中,Lump1始终存在,而雕像Goliath存在于前半段,圆球Ball存在于后半段。这就像青年时期的亚里士多德与中年时期的亚里士多德都是同一个人不同的人生阶段。在我们需要区分青年亚里士多德与中年亚里士多德的时候,我们可以给其不同的命名,但这里绝没有给偶然同一性留有空间。相似的观点王文方曾有所说明。他指出,吉伯德型“偶然同一”在多方面违反了我们的直觉。如果有人认为在第二种可能情况中,Lump1和Goliath是两个不同的物理事物,那么只能解释说,在前半段时间中它们碰巧彼此穿越并且重叠在相同的时空区域,这不合直觉。而且,偶然同一也不符合我们关于事物数目的直觉。因为如果有人举着一个黏土制成的雕像问,他手中有几个事物,我们的回答会是“一个”。若将Goliath和Ball看作是Lump1的不同阶段,那么作为同一个事物,专名所表示的对象“偶然同一”关系并不存在,仅仅由专名构成的偶然同一性陈述自然就无从谈起了。
第二,有关持续性标准和起源的问题。吉伯德认为,现实世界中一个名称的指称,部分地由一套持续性标准固定,这套标准决定了名称命名的是什么,随后这个名称通过一个链条被传递,指称对象由那个链条的起源固定。名称也能够被用来指称可能世界中的一个事物,该可能世界由该事物存在并得到命名之后的现实世界衍生而来。这种情况下,名称在那个可能世界指称独一无二的事物,这个事物满足专名所诉诸的持续性标准,并和现实世界中该名称的承担者有着同样开始存在的方式。
同时,吉伯德认为事物的起源方式使得那个事物是那个事物。“一旦我制作出了这个雕像,任何随后发生的事情都不能改变这个雕像已经存在的事实及它开始存在的方式。它的起源,使得一个雕像是那个雕像,并且如果其他可能世界中的雕像有着同样的起源,那么它们就是同样的雕像”(Gibbard A. “Contingent Identity” ,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Logic, 1975(4):195-196.)。在衍生世界w中,Goliath和衍生之前的w0中的Goliath有着完全一样的历史。名称“Lump1”在w中挑选出的事物的起源就如同w0中的雕像Goliath的起源。既然吉伯德同意两个可能世界中的Goliath有着同样的起源,情形二中Lump1和现实世界中Goliath也有着同样的起源,现实世界中又有Goliath=Lump1,那么,自然应当得出情形二中同样有Goliath=Lump1。而吉伯德却坚持认为在情形二中两者不同一,这明显是自相矛盾的。
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既然吉伯德承认,在现实世界中Goliath和Lump1起源一致,指称的事物也相同,那么该如何像他所说的那样,分别确定专名“Goliath”是“雕像—严格的”,而专名“Lump1”是“黏土块—严格的”?换句话说,怎样依据不同的持续性标准,使得指称对象相同的两个专名能够依据不同的类而具有严格性?如此,持续性标准中所含有的“类”是包含在专名含义之中的,还是命名主体特别规定的?如果是包含在专名含义之中的,那就必须承认专名具有含义。如果是命名主体特别规定的,而吉伯德又同意现实世界中专名传递的链条,那么是不是所诉诸的持续性标准也要与名称一起传递才可以呢?
第三,关于模态语境中专名指称个体概念的问题。暂不管这样做所导致的必须接受内涵性实体等哲学问题,我们在此只考虑吉伯德方案自身是否融贯。吉伯德得出的偶然同一模态表达式(iii) [ Goliath=Lump1&可能(Goliath存在&Lump1存在&Goliath≠Lump1)],依据如下两个前提。就现实世界而言,他得出(i) Goliath=Lump1;就可能世界而言,他得出(ii) Goliath≠Lump1。综合这两个式子,他得出了存在偶然同一的结论。但是,按照他的理论,在非模态语境中,专名的指称为具体事物,在模态语境中,专名的指称为个体概念。换言之,在作为前提的(i)和(ii)中,专名的指称为具体事物,但在据此而来的结论中同一个专名的指称却变成了个体概念。这样高度特设性转变的合理性,应该需要更为充分的说明。而且,个体概念同样要求所对应的个体存在,否则它无法将个体赋值给可能世界。
最后是关于吉伯德对克里普克专名理论的反驳问题。吉伯德指出,根据克里普克的严格指示词理论,上述案例中Goliath=Lump1的声称就要被放弃。他就此论证如下:按照克里普克的理论,若名称“Goliath”和“Lump1”都是严格指示词,上面(i) (ii)两个式子不能都成立。因为假设(i)为真,那么名称“Goliath”和“Lump1”在w0中指示同样的事物。此时如果它们是严格指示词的话,它们在该对象存在的每一个可能世界都应指示那个对象。因为它们在w中都有所指,那么它们必定在w指示同样的事物,这样(ii)就会是错误的(Gibbard A. “Contingent Identity” ,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Logic, 1975(4):193-194.)。可见,吉伯德是将式子(i)和(ii)作为成立的前提,来论证严格指示词理论不合理的。然而经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在吉伯德所用的两个前提中,前提(ii)的成立与他自己坚持的持续性标准及起源观点相悖。由此可知,吉伯德对克里普克的反驳是不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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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争的启示及化解困境之出路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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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前文分析可以看出,吉伯德案例不能作为必然同一理论的反例。虽然吉伯德的观点未能如愿驳倒必然同一,但偶然同一观和必然同一观的持续争论,可为问题的进一步澄清提供重要启发,并可由此探析化解困境的根本出路所在。
我们认为,两种同一观之论争所提供的最重要的启示,就是使得明确区分“实体-实体关联”与“实体-属性关联”的重要性得以凸显。最近,通过“正规模态集合论悖论”的建构及其解决途径的探讨,张建军提出在逻辑哲学研究中要时刻注意明确区分“实体-实体关联”与“实体-属性关联”的观点(张建军:《正规模态集合论悖论及其相关问题》,《逻辑学研究》2017年第3期。)。就作为“偶然同一性”论争焦点的专名理论而言,可通过专名的不同使用来帮助进行这种区分。诚如陈波所言,几乎任何词项都可有指示性使用和谓述性使用,指示性用法表征实体,谓述性用法表征属性;因而,克里普克认为自然语言中的专名都是严格指示词从而都指称实体的观点,是不符合专名在自然语言中的使用之实际的。(陈波:《词项的指示性使用和谓述性使用》,《学术月刊》2016年第11期。)而问题的要害,正在于是否分清其在何时指称实体(指示性用法),何时表达属性(谓述性用法)。吉伯德案例恰可引导我们要时刻注意专名的这两种不同使用情况,从而考虑使用专名的陈述所表达的究竟是实体-实体关联,还是实体-属性关联。须知,同一性陈述所表达的同一关系,只是一种实体-实体关联。因此,同一性陈述要作为合法陈述,其等号两边的专名需均为指示性用法,它们共同指称的是同一个实体,即一个作为“逻辑点”的个体对象(张建军:《逻辑悖论研究引论(修订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第235页。)。因而,从实体-实体关联考虑,同一关系肯定是不具有偶然性的,因为同一性陈述所表达的就是“事物的自身同一”。
由此反观吉伯德对偶然同一能够成立的认识,就可使问题的症结得以清楚呈现。吉伯德指出,在某些罕见的情况下,一个事物会适于两个不同的类,会有不同的持续性标准,尽管一个专名指称它作为一个类中的一个事物,但另一个专名会指称它作为另一个类中的一个事物。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专名组成的同一性陈述就可能是偶然为真的。为真是因为现实世界中两个专名指示的是同样的事物,在两套持续性标准下都同时停止存在。而其偶然为真的原因在于,如果世界在该事物存在之后发生了变化,这个事物可能在两套持续性标准下在不同的时刻停止存在。由此可见,吉伯德的偶然同一观考虑的不仅仅是实体之间的关系,还涉及到作为一个类的所有元素所共同具有的属性,因而实质地涉及了实体-属性关联。
在作为吉伯德偶然同一观重要支撑的设想情况二中,吉伯德认为Goliath ≠ Lump1,并且将这点作为他论证出发的前提。而他给出的理由是,被揉成圆球后,Lump1 可以继续存在,但Goliath 不能继续存在。显然,不等号两边的专名并不都是指示性用法。Goliath ≠ Lump1表达的并不是个体间的外延关系,而是涉及形状变化的实体-属性关联。当专名Goliath或Lump1表示“能够具有……的形状”等属性时,虽然表面上二者是专名,实则是上述描述的缩略词,如此一来,其所表达的就不是两个严格指示词所指的对象之间的关系,也就不能再合理地使用等号和不等号。这样,本文第二节的直觉分析就应表述为,前半段,Lump1这个实体具有“成为哥利亚形状”这一属性;后半段,Lump1具有“成为圆球形状”这一属性。若从外延角度看,自始至终我们讨论的都是同一个个体,之所以产生偶然同一的错觉,是因为加入了对事物属性的比较。
阿斯海姆(O. Asheim)曾经指出,在学界持续多年的关于命名与指称问题的争论,主要症结不在于日常语言表达,而在于逻辑形式问题((挪)阿斯海姆:《指称与意向性》, 张建军、万林译, 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4页。)。我们认为,这一点也适用于关于偶然同一性陈述的论争。由于认知主体对于事物的认知情况不同,即具有的相关意向内容不同,日常语言表达就会显得纷繁复杂,因而,面对一个自然语言中的“同一性陈述”,首先应当讨论,其是否能够正确刻画为“a=b”这样的逻辑形式。就自然语言中使用的专名而言,如果其被使用者根据需要赋予了诸多含义,如罗素所说“看来是名字的其实是摹状词”,它们虽采用了专名的外在语言形式,实际却发挥了摹状词的作用。如此便造成了逻辑形式刻画和日常语言表达中专名使用的差异。而如果我们始终清楚地区分实体-实体关联与实体-属性关联,则作为逻辑形式的“a=a”和“a=b”中的等号,其所表征的只能是实体-实体关联,即本体论意义上的“对象自身同一”,其中a和b作为个体常项,都用来表征个体对象。而这样的逻辑形式并未给“偶然同一”留有任何空间。
我们知道,吉伯德等人并没有质疑本体论意义上的“事物必然与自身同一”。但他们将之以使用专名的同一性陈述表达出来的时候,却去支持偶然同一。通过我们上述分析可以见得,这在根本上源于人们在使用“同一性陈述”时,其背后所依赖的“双重偶然性”直觉。其一是我们已经提及的命名偶然性,即我们可以对同一对象赋予不同的名称,同时也经常出现对不同对象使用同一名称的情况(后者尤其需要加以分辨);其二是关于实体-属性关联的偶然性直觉,如一块黏土“是雕像”、“是圆球”,在实体-属性关联中都具有偶然性。在不注意清楚分辨实体-实体关联和实体-属性关联的条件下,很容易得出偶然同一性的结论。这正是吉伯德“偶然同一”案例具有一定的说服力的原因所在。而如果时刻注意两种关联的根本差异,则在维持上述“双重偶然性”合理直觉的条件下,仍然可以得出“必然同一性”的正确认识。因此,我们认为如下认识是切中肯絮的:“人们质疑‘晨星是昏星’这类语句之真的必然性,质疑的绝不是同一性不可分辨原理的必然性,也不是事物与其自身同一的必然性,而是路径指向同一对象的必然性,即内涵/涵义问题……质疑的是,与不同名称相关联的不同方式指向同一对象的必然性。”(余俊伟:《关于模态形而上学的几点思考》,《逻辑学研究》2017年第3期。)如果我们对实体-实体关联与实体-属性关联的混淆始终保持警觉,则论争中的层面混淆就可以得到澄清,而论争双方所依赖的合理直觉都可以得到保留,并在逻辑形式中得到合理刻画。如果等号两边坚持使用指称个体的严格指示词,那么由专名构成的同一性陈述表征的就是对象自身的同一性,此时不存在偶然关系。如果等号两边表面上的专名是作为“隐性摹状词”出现的对属性的描述,它们表示的就不是个体之间的关系,而是表示属性的归属,那么此时在逻辑形式中使用等号联结是不合法的,偶然同一错觉也就可以得到合理化解。
关于实体-实体关联与实体-属性关联之差异的澄清在化解论争中的根本性作用,可以从关于偶然同一性论争的一场“衍生论争”中得到更多启示。
由于吉伯德案例引起了广泛回应,学界围绕其涉及的一些关键概念进行了深入讨论。特别是就“重合(coincidence)(Coincidence有“一致,巧合”等意思,本文译为“重合”,因为这里研究的是对象事物和制成它的物质材料之间(the thing and the matter/stuff which makes it )的关系,主要突出它们之间共位置(co-located)的空间重合关系。根据重合时间的长短,可直观分为永久重合(permanent coincidence)和临时重合(temporary coincidence)。)”与“同一(identity)”“构成(constitution)”(对于“构成(constitution)”,通常有三种理解:一个事物和它的部分之间的关系,一个事物和制成它的物质之间的关系,一个事物和另一个认为与它共位置的事物之间的关系。本文主要指第二种理解,也可直接理解为“制成”。)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热烈研讨。关于对象重合的研究,大致划分为两种立场——一元论(monism)和多元论(pluralism)。认为多个对象能够在相同时刻占据相同空间的,称为多元论者。认为多个对象在相同时刻占据相同空间是不可能的,称为一元论者。多元论者认为,吉伯德思想实验中的那个雕像和那块黏土具有不同的临时属性(temporary properties)和不同的模态属性,根据莱布尼茨律,可以得出那个雕像和那块黏土不同一。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有约翰斯顿(M. Johnston)、威金斯(D. Wiggins)等(Moyer M. “Statues and Lumps: A Strange Coincidence”, Synthese, 2006 (148):401-423.)。一元论者则坚持它们是同一的。其中,认为永久重合和临时重合都衍推同一的是所谓“极端一元论”(extreme monism),代表人物有古普塔(A. Gupta)、博克(M.B. Burke)等。而认为尽管临时重合不是同一但永久重合是同一的观点,是所谓“温和一元论”(moderate monism),主要代表有吉伯德、诺南(H. Noonan)等,偶然同一支持者与温和一元论者意见一致(Mackie P. “Persistence and Modality”, Synthese , 2018, https://doi.org/10.1007/s11229-018-1776-x.)。
面对多元主义的质疑,为了避免与莱布尼茨律相矛盾,一元论者辩称模态谓词是所谓Abelardian谓词,它指示的属性由其所附属的主语表达含义的成分决定(Noonan H. “Indeterminate Identity ,Contingent Identity and Abelardian Predicates”, The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1991 (41):183-193.)。这个建议使得主张“Lump1同一于Goliath”是可能的,这使得“Lump1可以被捏成一个圆球并不被毁坏”为真,但“Goliath可以被捏成一个圆球并不被毁坏”为假。因为能够说谓词“可以被捏成一个圆球并不被毁坏”所指示的属性,在为真的句子和为假的句子中所指示的属性是不同的,这样就不存在Lump1和Goliath具有不同属性的问题 (Noonan H. “Constitution is Identity”, Mind, new series,1993(102):133-146.)。对模态谓词是Abelardian谓词的观点,费恩(K. Fine)基于语义学基础提出了批评,从而说明一元论的任何形式都是错误的(Fine K. “The Non-Identity of Material Thing and Its Matter”, Mind, 2003 (112):195-234.)。麦凯(P. Mackie)则指出,Abelardian谓词虽然避免了与莱布尼茨律的冲突,但未能恰当处理这些陈述中的从物模态直觉。而且有学者指出,试图通过诉诸“对应体”理论来辩护“永久重合同一并且临时重合不同一”的观点,是难以成立的(Stone J. “Why counterpart theory and three-dimensionalism are incompatible”, Analysis, 2005(65):24-27,329-333.)。而多元主义者还提出,重合对象之间的关系不是同一,而是构成。约翰斯顿就明确提出,构成不是同一(Johnston M. “Constitution is not identity”, Mind, new series,1992 (101):89-105.)。汤姆逊(J. Thomson)进一步指出“x在t时刻构成y”是一个与时刻相关的三元关系(Thomson J J. “The Statue and The Clay”, Nous,1998 (32):149-173.)。威金斯也指出,“是”除了与同一性问题和存在问题联系外,还会作为“构成”使用(Wiggins D. Sameness and Substance Renewe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pp.36-40.)。对此,一元主义的支持者们进行了回应。诺南论证“构成是同一”,指出可以毫无疑虑地接受CII论题——仅仅由于模态、倾向性或者反事实属性的不同,在所有时刻相同物质构成的纯粹物质实体不能是不同的。(Noonan H. “Constitution is Identity”, Mind, new series,1993 (102):145.)比克尔(B. Pickel)指出,普通对象与制作它的物质是同一的,多元主义与普通信念矛盾,“是”并不意味着“构成或由……构成”的意思,多元主义者论证的成功取决于从谓词到属性的推论的合理性(Pickel B. “There Is No ‘Is’ Of Constitution”, Philosophical Studies, 2010(147):193-211.)。比罗(J. Biro)则论证,“x制成y”的唯一连贯理解是预设“x与y同一”。(Biro J. “Constitution and Identity”, Erkenntnis, 2018(83):1127-1138.)
由本文已经澄清的两种关联的角度重新审视上述论争,可以清晰见得,所谓不同对象的“重合”,实际上是同一实体对象所具有的不同属性的重合,因而无论是“临时性重合”还是“永久性重合”,均隶属于实体-属性关联的范畴,一个实体的属性重合当然有偶然与必然之分,但这决不意味着两个不同的实体对象可以重合,更不意味着实体对象的自身同一具有偶然与必然之分。而关于“构成”性的讨论,显然也隶属于实体-属性关联的范畴。明乎此理,任何构成性的刻画都不可能与必然同一观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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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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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本文的上述讨论,也使得吉伯德所关注的“持续性标准”研究的重要性得以凸显。如前所述,该标准与“类属性”的把握密切相关。关于类属性的作用,很多学者都有提及。吉奇(P. Geach)曾指出,当一个人说“X与Y同一”时,这是一个不完整的表达;它是“X与Y是同样的A”的简化,否则,它仅仅是一种思想半成品的模糊表达(Geach P. “Identity”, the review of metaphysics,1967 (21):3.)。麦凯提出,“类”提供了两个条件——终止条件(the passing away conditions)和保持条件(the preservation conditions)(Noonan H. “Indeterminate Identity ,Contingent Identity and Abelardian Predicates”, The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1991 (41): 3.)。其实,麦凯这里所说的“类”并非纯外延性集合,而是指“类属性”。弄清楚在专名指称过程中“类属性”的重要作用,对于分析“专名是否具有含义”这一根本性问题具有重要助益。例如,张建军就此提出了“半描述论”路径,其要义在于:一个类之所有个体元素的“共仅属性”,不可能“先于”个体而存在,但没有对这样的属性的把握(用谓词表达),我们也不可能去“直接指称”任何个体。因而个体词和谓词所表达的个体对象概念和类概念,是我们在实践活动中同时生成的。但我们谈论与指谓“个体”,也并不像描述论者那样一定需要掌握个体本身的某种独具属性,而只需把握其一定的类属性。如果没有种类的概念,我们无法实现对个体对象的识别,更无法完成克里普克所谓指称的“命名仪式”(张建军:《摹状、规范与半描述论——“金岳霖-冯契论题”与当代指称理论的“第三条道路”》,《清华大学学报》2016年第1期。)。由此可见,在认知主体识别与指称个体的过程中,“类属性”无疑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而在我们看来,吉伯德明确提出专名在现实世界指示一个事物,需要通过某个持续性标准(类属性)诉诸一个类,而且在该专名有所指的每一个可能世界中都指示那个类中同样的事物,这是在上述论争中获得的一个深刻而正确的思想。在澄清实体-实体关联与实体-属性关联的根本差异,从而在根本上维护必然同一观的前提下,深入把握“类属性”在形成同一性陈述中的作用机制,或许是彻底化解关于偶然同一性之纷争的基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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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台湾阳明大学王文方教授审阅本文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特致谢忱。
作者简介:杨四平(1990-),女,河北秦皇岛人,博士生,主要从事现代逻辑与逻辑哲学研究;张建军(1963-),通讯作者,男,河北沧州人,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现代逻辑与逻辑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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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11月(第22卷/第6期)
编辑 | 高仁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