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菊华:将“隔代照料”纳入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8-05-3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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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多方面完善隔代照料相关政策支持

  强化认识去“义务化”。家庭照料对婴幼儿发育成长十分关键,欧洲在发展社会服务的同时,大力倡导家庭照料。中国的现实情况和历史传承都凸显出隔代照料的优势。为保证该模式的可持续性,须为其“正名”,通过“制度化”去“义务化”“志愿化”,承认其社会价值。全面肯定隔代照料在分担政府责任、减轻政府负担、降低社会服务成本和填补社会服务不足方面的必要性,在推动全面两孩政策落地方面的重要性,在缓解女性育儿—工作矛盾中的紧迫性,为将其纳入托育服务体系奠定理念基础。

  通过补偿去“无偿化”。一是为隔代照料家庭提供现金补贴。借鉴他国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因地制宜制定补贴标准,明确补贴主体、补贴对象和补贴条件。综合考虑地区发展水平、人口年龄结构状况、养老金水平、政府对正式照料机构补贴等多种参数,按月为照料者直接提供定额的现金补贴。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补贴形式。除现金外,亦可通过养老金、医疗保险等形式,补贴承担照料者,使津贴成为改善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手段。三是针对隔代照料的复杂性、欠稳定性、轮替性,实行以婴幼儿家庭为单位的补贴制度或常态化的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培训去“经验化”。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实现“育有道”。一是在社区开展早教培训项目,从普遍的育儿烦恼切入,由浅入深、通俗易懂,讲授与儿童互动、理性教育、婴幼儿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知识,提升老人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二是建立专业人员“精英”项目,先对受教育程度较高的老人进行系统和规范的培训,再将他们纳入培训体系,引导他们进入社区进行宣教。同辈群体传授知识,既可提高宣教效率和效果,提升老年人整体的育教水平,亦可减缓代际之间的冲突,有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提供“喘息服务”去“疲惫化”。婴幼儿照护是不间断的劳动,照料者难免身心俱疲,亟须“喘息服务”。一是让社区活动室成为隔代照料者的喘息之所,鼓励老人将婴幼儿带到活动室中,由志愿者或相关人员提供临时性的照顾帮助。二是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让专业人员或有相关资质的志愿者上门提供1—3小时的入户服务。三是育婴师定时定点为婴幼儿提供洗浴、喂食等专业服务。四是对照料者提供特定的医疗服务等。这些措施可为照料者提供短暂“喘息”之机,缓解身心压力,提升含饴弄孙的乐趣。

  总之,无论是基于情感性还是工具性目的,也无论是主动或是被动,隔代照料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料的客观模式,是“幼有所育”的重要保障。但是,它必须是祖辈的自愿选择,不应受到其他家庭成员的强制,形成道德枷锁;不应将隔代照料视为一种责任和义务,迫使祖辈放弃休闲娱乐和其他社会参与机会。若祖辈自愿照顾孙辈,公共政策应予以肯定和支持,反之则要尊重他们选择的权利,而这种权利不应被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剥夺和让渡。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面二孩政策下城市地区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研究”(17ZDA12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普二新政’下家庭友好政策与女性家庭—工作平衡关系研究”(7167328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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