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中案:事实澄清与法理展开——诈骗罪部分
赵秉志 左坚卫 ·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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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   2018 年 12 期
摘要:
物美集团作为民营企业有资格申报2002年国债技改贴息项目,无需冒充国有企业进行申报。物美集团以国有公司下属企业名义申报项目,真实情况是为了节省申报时间而借助国有企业通道递交本企业的项目申报材料,其所申报项目真实,其行为也没有使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产生错误认识。张文中没有实施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行为,没有诈骗故意,不构成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严格遵守了罪刑法定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蕴含的裁判规则和司法理念具有指导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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