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经济发展和立法条件等历史原因,我国尚未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对于以个人名义出现的市场参与者来说,合理和有序的退出机制付诸阙如,相应的替代措施又存在着公平和效率方面的缺陷,进而导致债务人"跑路"和债务暴力催收等社会问题。自然人破产制度重在挽救经济危机中的债务人,同时也能够避免对债权人的低效清偿,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改善。在个体经营和消费借贷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对自然人破产的立法供给存在着强烈的现实需求。此外,由于消费观念的更新、财产登记的普及、个人征信系统的推广、"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以及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