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智库研究》刊发文章: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应对建议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矿产资源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易荣 · 瞭望智库研究员刘俊卿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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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出版的第3期《新华智库研究》,在“研究纵深”栏目中刊发了易荣、刘俊卿的文章《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应对建议》。文章提出,城市地下空间作为新型的自然资源和重要的战略资源,被称为“第四国土”。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模庞大,但在快速发展中也面临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相关问题,提出应对建议以促进城市地下空间高质量发展。摘要如下:

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是事关国家发展大计的“国之大者”。“十三五”以来,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飞速发展,截至2022年累计建筑面积29.62亿平方米。城市地下空间功能应用场景从最初的人防工程、轨道交通、地下市政设施,拓展到大型地下交通枢纽、地下综合管廊、地下商业综合体,涌现众多超大型地下空间综合体。在发展规模和速度上,我国已成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大国。但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开始显现。

一、当前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调查研究相对不足,事故灾害苗头渐显

地下空间施工建设会诱发地质环境负效应,引发地面沉降、塌陷、坍塌等灾害事故,给城市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影响。目前,我国多数城市地质调查研究不足,地质资源、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及地质结构掌握不清,可供合理开发的地下空间资源情况不明,严重制约着地下空间的安全高效开发利用。

(二)总体规划相对滞后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滞后于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规划的滞后性不仅会对城市发展产生影响,错失分层利用的最佳时机,还易造成无序开发与冒进式开发两种乱象并存,主要表现在:竖向分层利用缺乏规划统筹;无序化、单点化、碎片化开发建设;功能单一,综合利用程度低,地上、地下规划脱节。

(三)多头管理与管理缺失问题并存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涉及部门众多,管理体制复杂,无法形成监管合力。地下管网管理混乱,安全责任主体不明,“马路拉链”“地下管线打架”、顶管施工破坏其他管道,以及与管网运维相关的泄漏、爆炸、道路塌陷等事故发生,给城市地下空间安全及运维管理带来挑战。

(四)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现有相关基础性法律未明确地下空间使用权相关内容,制约了社会资本投入。相关法规法律位阶较低,未及时修订,难以满足现今城市地下空间管理需要。部分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于缺乏上位法的指导,实际效力及施行范围受限。

二、促进城市地下空间高质量发展的思考建议

(一) 地质调查先行,打造“透明”的地下空间

一是开展专业的地下空间地质调查,运用多种手段获取精确数据,评估地质环境和工程结构稳定性。二是开展全面的地下空间资源调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摸清资源“底数”,建立三维空间坐标及属性数据库。三是推进地下空间的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地下空间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地下空间信息的实时更新、共享和利用。

(二) 总体规划引领,构建立体统筹的规划体系

一是制订国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构建全面、系统、逐级传导的规划编制体系。二是明确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发展方向、功能布局、开发强度等,对地下空间进行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设计,重视资源高效利用,推进“多规合一”。三是制订科学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体系与政策,鼓励和规范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三) 建立地下空间综合管理机构

一是明确城市地下空间综合管理部门和机制,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监管主体和职责。二是建立多部门协同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综合协调机构,促进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信息共享和研究决策。三是加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监管,防止无序、过度开发。

(四) 制定完善城市地下空间相关法律法规

一是开展全面的立法调研。启动制定国家层面基本法律,明确地下空间基本问题。二是针对不同功能制定专项法律法规,规范各个环节。三是制定和完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四是制定和完善城市地下空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地下空间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地下空间的安全。(原文作者易荣系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矿产资源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俊卿系瞭望智库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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