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资本形成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报告》纲要
瞭望智库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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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聚焦在大国竞争背景下,何种创新资本形成机制适合我国创新发展需要,并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一创新资本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作用、问题及政策建议等展开系统性研究。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已经从基本实现小康,转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社会主要矛盾和奋斗目标的转变,对我国转变发展路径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我国社会全方位发展以及国际形势的变化,传统以规模为目标的赶超型发展路径基本走到尽头,以质量为目标的创新发展成为必然选择。创新发展需要系统性制度支持,高效的创新资本形成体系则是创新发展必需的基础制度之一。如何发展出适合未来大国科技竞争的创新资本形成体系,成为我国创新发展道路上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报告聚焦在大国竞争背景下,何种创新资本形成机制适合我国创新发展需要,并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一创新资本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作用、问题及政策建议等展开系统性研究。

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银行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随着社会富余资本的积累和企业创新创业浪潮的兴起,在金融中介体系之外,越来越多的私人资金通过股权的方式投入到创新创业之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从事股权投资的专业机构,已经成长为创新资本形成的重要力量。但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应然与实然之间仍旧有不小的差距,我国创新发展在深度与广度上仍然与世界主要创新经济体之间存在较大距离。

研究发现,我国股权融资规模占全部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仍然很低,远远无法满足创新发展的需要。而私募股权基金不仅契合创新资本的内在需求,还能有效引导创新资本外部供给,但发展至今仍面临缺少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价值投资不充分且存在较严重的短期行为、退出渠道有限等诸多问题。

对此本报告建议,首先发展做市商市场,丰富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渠道;其次,推动功能监管,完善资本市场底层法律体系;最后,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提供有利于长期资本形成的制度激励。

本报告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新华社瞭望智库联合撰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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